在沈苇二十余年的新疆诗歌写作中,主体视觉和声音的改写有着可供追踪的明晰轨迹,批评家耿占春曾就此专门撰文进行过深入探讨。通过考察沈苇的诗歌话语所展现的“关于自我的地形学”,即“地方(空间隐喻与修辞)在自我建构过程中的塑型作用”,批评家观察到,诗人沈苇“为我们揭示了一种在地方、空间特性中生成着的自我”。①在此深刻洞见的启发下,本文试以诗人主体性的表征之一——视觉的深化,对沈苇的新疆诗歌所展现的主体性丰盈路径进行勘探和分析。
1.对风景的观看
上世纪80年代末,诗人沈苇自江南来到新疆,并从此定居于此。早期的诗作袒露了一个初到者面对异域风光的惊叹:
中亚的太阳。玫瑰。火
眺望北冰洋,那片白色的蓝
那人依傍着梦:一个深不可
测的地区
鸟,一只,两只,三只,飞过午
后的睡眠
——《一个地区》
“一个地区”——新疆或广义的“中亚”——以其辽阔瑰丽的异域地景,构筑了这首诗唯一的情境和主题。在对风景膜拜性、朝圣性、仪式性的观看中,一个初至异域的他者,心甘情愿地悬置了自己的主体。作为主体性陷落的表征,面目模糊的“那人”和飞过午后的睡眠的鸟儿一道成为异域风景可替代的“寄居者”。
阿多诺说:“自然的美,在于历史的静止不动并且拒绝展开。”②就一般的观光旅行来说,对自然风景的欣赏意味着将其削减为历史和土地的对立面,以凸显不落入时间和规制的自由、超脱、豁达、诗意和轻盈。从另一个意义上说,对历史性、现实性和日常性的忽略,使风景所驻寄的“地方”被简化、缩略,或曰被取消,从而降至一个呈示“风景”的“空间”,一如展示商品的橱窗。作为对等性结果,满足于风景观赏的主体被简约为一种视觉功能:事物的先在照亮了主体的视觉并使其沉迷其中。在这种照亮中,风景被神秘化为一个超验主体和泛宗教的存在——
金色!金色统治准噶尔盆地
挺拔的白杨部落,沧桑的胡
杨部落,
还有隐居群山的白桦部落
在金色中团结一致。——金
色是秋天的可汗
——《金色旅行》